資料下載

Data download

當前位置:首頁資料下載拉力試驗機對硫化橡膠與(yu) 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定

拉力試驗機對硫化橡膠與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定

發布時間:2011/11/19點擊次數:2825

  本標準等效采用標準ISO 361985《硫化橡膠與(yu) 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定》。

1主題內(nei) 容與(yu)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剝離(分離)法測定橡膠(或類似彈性體(ti) )與(yu) 橡膠間、橡膠(或類似彈性體(ti) )與(yu) 織物層間及織物與(yu) 織物層間粘合界麵剝離所需拉力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yu) 試驗近似平麵或內(nei) 徑等於(yu) 或大於(yu) 19mm1的圓柱形管狀樣品。本標準不適用於(yu) 粘合麵急劇彎曲、表麵極不規則或內(nei) 徑小於(yu) 19mm的圓柱形管狀樣品。一層橡膠或一層類似橡膠彈性體(ti) 與(yu) 金屬板狀物粘合體(ti) 的剝離試驗亦可參照使用。

2引用標準

    GBT 2941 橡膠試樣環境調節和試驗的標準溫度、溫度及時間

GB 9865 硫化橡膠樣品和試樣的製備

3術語

31曲線圖:剝離力對時間軸的力峰曲線圖。它包括從(cong) *個(ge) 峰開始至試驗結束止由若幹個(ge) 高低不一的力峰群構成的曲線。

32峰點:在剝離試驗時,描繪力峰力值斜率變化由正變負的轉折點。

     注:下包括因慣性原因而引起的假峰。

33峰值:峰點高度所代表的力值。

34中位數中值):若n個(ge) 數值按其代數值大小遞增的順序排列、並加以編號1n。當n為(wei) 奇數時,則n個(ge) 值的中位數值為(wei) 其中第 個(ge) 數值;當n為(wei) 偶數時,則中位數值位於(yu) 第 個(ge) 數值與(yu) 個(ge) 數值

之間,並不*確定,除非另有規定,一般取這兩(liang) 個(ge) 數值的算術平均值。

    注:n是峰值個(ge) 數。

    例:410413415417420數值中的中位數是“415

    例:410413415417420426數值中的中位數是“416

35極差:一個(ge) 定量特性的測試值中zui大與(yu) zui小值之差。

36粘合強度:在粘合部件的粘合界麵上,分離每一單位長度所需的力。

    注:在任何其他點上,出現任何分離現象,諸加試驗過程中任一粘合部件的一側(ce) 出現撕裂現象,則可視為(wei) 粘合力大於(yu) 粘合部件的撕裂力。

    采用說明:

1]  ISO 36規定內(nei) 徑大於(yu) 50mm

 

4原理

    采用標準的扁形條狀試樣,在規定的條件下,以剝離的方法測定由相同材料粘合的層間,或由不同材料粘合的層門界麵分離時,所需要的剝離力。

5儀(yi) 器

51試驗儀(yi) 器,是一個(ge) 由動力傳(chuan) 動並裝有合適測力計的試驗機。該試驗機的標準類型,是電子式或先學式之類的非慣性拉力試驗機。此試驗機應配有自動繪圖記錄裝置和運動速度為(wei) 50±5mm/min的夾持器,該夾持器,應在測試時不夾斷試樣,且試樣與(yu) 鉗口之間無相對滑動現象。若采用擺錘式之類的慣性試驗機進行試驗,應隻用其測力計量程的15%~85%,並應在報告中注明所用拉力試驗機型號。

52儀(yi) 器的測力精度,應符合相應的儀(yi) 器標準的規定。

53用作繪圖的記錄紙,其表格應大到能夠描繪出規定剝離長度的曲線圖。

6試樣製備

61試樣製備應符合GB 9865的有關(guan) 規定。

62試樣為(wei) 扁形條狀,有效剝離寬度為(wei) 10±0225±0550±05mm三種。有效剝離長度一般不少於(yu) 100 mm,並把試樣某端作為(wei) 夾持端,然後在此端擬剝離層間,平行於(yu) 試樣平麵,沿其長度方向剝開約50 mm長的裂口,以便固定於(yu) 拉力機夾持器內(nei) 進行試驗。若受條件限製,試樣有效剝離長度可酌情縮短,但應注明實際有效剝離長度。不同試樣寬度的試驗結果,不可直接對比。

63粘合部件中,厚度zui薄的一層,應能保證試驗時不被扯斷,並能正常地傳(chuan) 遞剝離時所需的力。如果試樣過厚,應適當減薄,以保證試驗時的良好剝離狀態。要使試樣的剝離中心線與(yu) 試樣受力軸線重合,剝離角度約為(wei) 180°。各種不同的剝離狀態示於(yu) 圖1。其中abc三種是標準的剝離狀態,ed兩(liang) 種是不可取的非標準剝離狀態。

64產(chan) 品試樣,應取自按規定抽樣的產(chan) 品,不是其他特製品。產(chan) 品試樣允許帶有一定曲線、角度或其他一般不平現象。必要時,可采用非標準試樣進行試驗,但,此種試驗結果應在報告中注明。

65試樣應嚴(yan) 格按照一定的方向切取,如樣品由斜交簾布層組成,為(wei) 防止剝離時亂(luan) 線,允許在試樣標準寬度以外增加3±05 mm的附加寬度1,但須在拉力試驗試驗前將附加寬度分離。

    必要時,可按樣品縱橫方向分別製備試樣進行試驗;也可按照需要製備便於(yu) 在織物層間逐層進行試驗的試樣或製備便於(yu) 在織物層間反正麵分別進行試驗的試樣。

采用說明:

1〕              ISO 36未作此規定。

7試樣數量

    除非另有規定,至少應試驗兩(liang) 個(ge) 試樣。

8硫化與(yu) 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

81所有試驗的樣品根據GBT 2941的規定,自硫化至試驗,zui短相隔時間是16 h

82非產(chan) 品試驗的樣品,自硫化至試驗zui長相隔不超過4個(ge) 星期。若是對比試驗,應在同一間隔時間之後進行。

83一般情況下的產(chan) 品試驗,自產(chan) 品硫化之日起至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3個(ge) 月。若遇到顧客提供樣品要做試驗時,應自收到顧客提供產(chan) 品之日起的兩(liang) 個(ge) 月內(nei) 進行試驗。

9試樣停放與(yu) 標準溫、濕度

91在試驗前的標準試樣,應在23±2的標準溫度和45%~55%的際準相對濕度下,放置24h以上。在放置期間,應使樣品處於(yu) 良好的自由暴露狀態。

92試驗應在上述標準溫、濕度放置環境中進行。若是比較試驗,尤需嚴(yan) 格控製調節和整個(ge) 試驗過程中溫、濕度條件。

10試驗步驟

101調整拉力試驗機運動夾持器的運動速度,除非另有規定,應凋到50±5mmmin。不同機速的試驗結果,不可直接對比。

102安裝夾持器,使兩(liang) 夾持器的夾持麵與(yu) 剝離力軸線處於(yu) 同一平麵上。

103把試樣夾持端預先剝開的兩(liang) 層,分別正確地夾持於(yu) 運動夾持器和非運動夾持器內(nei) ,使剝離麵向著操作者。夾持試樣時,應保證被夾緊層在剝離試驗時,兩(liang) 邊張力分布均勻。在安置試樣預剝離層時,應把試樣主體(ti) 安置於(yu) 非運動夾持器內(nei) ,把要剝離的膠層(包括相當於(yu) 膠層的其他彈性體(ti) 層)或織物層夾持於(yu) 運動夾持器內(nei) ,使試樣剝離中心線與(yu) 試樣受力軸線重合。

104調整測力計和記錄係統的零點,以清除由於(yu) 試樣質量給拉力機施加的負荷。

105開動機器,讓試樣的剝離端沿預剝口繼續進行自由分離.同時利用自動記錄係統連續描繪試樣分離一定長度的力峰,形成由力峰群所構成的曲線圖。

    在此分離過程中,運動夾持器的運動速度應始終保持在規定的範圍內(nei) 。此時,操作者應始終仔細觀察試樣的自由剝離狀態,並按113的規定記錄分離類型。

11試驗結果

111用粘合強度表示試驗結果。粘合強度是用試樣總粘合力除以有效寬度,表示單位是kNmkgfcm)。zui後以兩(liang) 個(ge) 試樣的算術平均值代表樣品試驗結果,取小數點後一位。

    必要時,除以粘合強度表示試驗結果外,還可用極差、zui高峰值、zui低峰值或跨度值等表示試驗結果,以滿足各方麵的試驗需要,其數值也是取小數點後一位。

112峰值中位數的求取方法

    峰值中位數的求取方法,是根據剝離曲線圖上出現力峰的多少而規定了以下ABC三種不同的求取方法:

1121A法:

    A法,是用於(yu) 求取5個(ge) 以下(不含5)力峰的曲線圖,分別由圖2及圖3表述。


    如圖2,隻有一個(ge) 力峰時,則將其峰值作為(wei) 試驗結果。24個(ge) 力

峰的中位數均按33條的規定求取。例如圖3確定標有“√”的1號峰的峰值為(wei) 中位數。

 

 

 

1122 B法:

    B法,是用於(yu) 求取520個(ge) 力峰的曲線圖,由圖4及圖5表述。

    此法是另一種區域峰值法。這種區域峰值法是在曲線中部80%區域內(nei) 的力峰值中選取中位數。具體(ti) 方法是:

    a.如圖5,在曲線圖中,*和zui末一個(ge) 力峰點處各劃一條垂直於(yu) 時間軸的刪節直線AB

    b.在AB區間L範圍內(nei) ,各刪去其首尾的10%,取曲線中部的80%。

 

 c.在曲線中部80%範圍內(nei) 的力峰值中,按33條規定選取中位數。

1123 C法:

    C法,是用於(yu) 求取21個(ge) 以上的力峰曲線圖,由圖6表述。

    此法,是一種分割峰值法。這種求試驗結果的方法,是在曲線內(nei) 對9條垂直於(yu) 時間軸的直線,把曲線分成10等份,然後,在zui靠近這9來直線的9個(ge) 力峰中,選取中們(men) 數。具體(ti) 方法是:

    a.如圖6,在曲線的*個(ge) 和zui末一個(ge) 力峰點處。各劃一條垂直於(yu) 時間軸的刪節直線AB

    b.在AB區間L範圍內(nei) ,再劃等距離的9條垂直分割線,把AB線分成10等份。其間距精度為(wei) 1mm

    c.在這9條分割線周圍,各選取一個(ge) zui靠近分割線的力峰,然後,再在這9個(ge) 力峰值中按33


規定求取中位數。

    若出現曲線近似直線,無峰可取時,則把ABC三條垂線與(yu) 曲線交點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wei) 試驗結果。

113用下列符號表示試樣破壞類型:

    R 表示橡膠層或相當橡膠層的其他彈性體(ti) 層的破壞;

    RA 表示在橡膠或相當橡膠層的其他彈性體(ti) 層與(yu) 粘合劑之間的分離;

    AT 表示粘合劑與(yu) 織物之間的分離;

    RB 表示在粘合兩(liang) 層織物的橡膠層或用作粘合織物的其他高分子材料層的撕裂;

    T 表示織物層的破碎;

    RT 表示在無粘合劑的情況下橡膠與(yu) 織物之間的分離。

12試驗報告

    報告應包括以下內(nei) 容:

    a.本國標編號;

    b.樣品類別、規格、方向、部位等;

    c拉力試驗機的試驗速度;

    d拉力試驗機試驗的溫度和濕度;

    e.按第11章規定求取的試驗結果;

    f.計算方法(即注明是ABc三種方法中哪種方法);

    g.試樣破壞類型;

    h.試驗日期。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ye) 部提出。

本標準由化學工業(ye) 部北京橡膠工業(ye) 研究設計院歸口。

本標準由青島市第六橡膠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丁冰。

 

文件下載    圖片下載